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
點擊量:533發布時間:2022-02-24 09:52:15
按照《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攜帶相關材料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通過后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目前新參加社會保險登記的單位需先進行網上預約登記,登記成功后攜帶相關材料到社保中心進行審批,審批通過即辦理成功,當日發放社保登記證。
辦理流程:
1、單位與開戶銀行簽訂社會保險費繳費協議
2、新參保單位網上預登記(操作說明)
3、帶所需材料到社保中心登記科進行登記審核
4、領取社保登記證、預約密碼、辦理數字證書
5、確認社會保險費繳納方式及相關手續辦理方法
6、登記證辦理完畢,單位為職工辦理參保手續
上一篇:沒有了!
下一篇:如何為職工辦理社保增員